未经允许经营销售医疗器械将面临何种处罚?
未经允许经营销售医疗器械将面临何种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第五十五条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发布时间:2024-12-01
展开全文
其他新闻
-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什么备案? 2024-12-01
-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增项需要哪些资料? 2024-12-01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备案凭证的区别? 2024-12-01
- 医疗器械一类是注册证二类是备案凭证吗? 2024-12-01
- 经营第几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 2024-12-01
- 经营第几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 2024-12-01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什么管理? 2024-12-01
-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4-12-01
- 销售哪类医疗器械需要备案登记? 2024-12-01
-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全方面 202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