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锦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代办
海关登记证变更法人要什么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进出口企业代码递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限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投资者信息的递交);
(6)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限变更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的递交);
(7)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限变更银行帐号信息的递交);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限变更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递交);
(9)《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变更事项应在备注栏注明);
(10)《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限变更法人代表(负责人)信息的递交);
(11)《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登记手册》(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一、法人变更是否需海关变更
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第八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第四十五条
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发布时间: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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