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海关证注销--全程服务代办,不成功全退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一)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终止的;
(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失效的;
(四)临时备案单位丧失主体资格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报关单位已在海关备案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报关单位未按照前两款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海关发现后依法注销。
1.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e窗通”方式办理海关注销,无需再到海关递交相关材料。
2.只注销海关备案的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进行申请,无需递交书面材料。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的,请将《报关单位及分支机构注销申请书》(附件2)及所需材料递交至所属地海关办理。
注: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企业管理”子系统查询海关办理结果。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