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新版 道路运输 证件 通知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使用规定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guohui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guohui。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X交运政许可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有效期、核发机关、日期”等内容,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变更记录、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违章记录、年度审验记录和备注。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起依自然数编号,在自然数前冠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编号。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经营资质为经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客运X级”或“货运X级”填写,“X”为汉字一至五,表示企业资质等级。待企业资质核定后,凭经营资质等级申请表上的审查审批意见,在年审时填入许可证;“有效期”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分支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核发机关可按审批权限分别加盖省级或地级、县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证件专用章。
.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1.想要从事道路运输行业办理许可证,首先驾驶员要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只要通过交通部的知识技能考试,就可以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必须是具备主体资格,也就是具备营业执照,如果是即将成立的公司,先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才能去办理许可证。
3.申请办理
公司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当地的交通部申请办理,并递交相关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公司章程;驾驶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负责人身份证;新车须出具购车发票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4.审核、领证
相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申请人就可以领取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现有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旧车营运证注销单原件及复印件;
4.柴油、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3500kg的新车及前次等级评定日期超过规定时限的重组旧车,需提供《苏州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5.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从业证明;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