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792408819
公司新闻

海关解读:新规实施后进口食品进口商如何备案?

发布时间: 2024-11-27 11:19 更新时间: 2024-11-29 0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


特别关注

食品进口商办理备案时,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指南如下

备案范围

适用于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进口食品进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指南所列经营食品种类:


肉类、蛋及制品类 、水产及制品类、中药材类、粮谷及制品类 、油脂及油料类 、饮料类、 糖类 、蔬菜及制品类 、植物性调料类、干坚果类 、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 、罐头类、乳制品类 、蜂产品类、 酒类 、糕点饼干类、蜜饯类 、卷烟类 、茶叶类、调味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 、特殊食品类 、 燕窝产品类、境外远洋捕捞


申请材料

01

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02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03

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04

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办理流程

01


进口商通过“互联网+海关”向其住所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流程图  


第一步

登录“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企业管理和稽查”板块后,再点击“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按钮。



第二步

进入“备案信息维护”板块,按要求填写企业备案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第三步

(一)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二)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境内进口商名单,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企业可以修改申请信息后重新提交)。

第四步

登录备案系统查询备案进度,备案审核通过的,可查询发放的备案号;审核不通过的,可查看具体原因,按要求整改后可重新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1.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2.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主管海关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办理流程可参照备案申请。


联系方式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崇立·嶺秀城6号楼2单元20202室
  • 邮编:710412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田梦
  • 手机:17792408819
  • QQ:642081328
  • Email:6420813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