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792408819

在陕西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如何办理,你知道吗?

发布:2023-12-29 14:59,更新:2024-05-12 08:00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二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以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联系方式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崇立·嶺秀城6号楼2单元20202室
  • 邮编:710412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田梦
  • 手机:17792408819
  • QQ:642081328
  • Email:6420813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