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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公司需要验资?-法律依据

发布:2024-03-21 16:27,更新:2024-11-23 07:00

法律分析: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但对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共27类行业仍然实行实缴资本制,仍然需要验资。例如: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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