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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可办理小餐饮备案?

发布:2024-05-22 16:10,更新:2024-06-21 07:30

适用于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六十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但是不包括单位食堂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

备案的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餐饮经营者若要经营以上三类食品,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崇立·嶺秀城6号楼2单元20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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