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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中各区县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条件呢?

更新时间:2024-10-23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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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 向谁发起备案申请,如何办理备案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亦即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目前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企业无需派人去办事窗口,只需通过网上操作即可完成备案申请。目前,企业发起备案申请有两种网上办理平台可供选择,分别是“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具体的办理路径是: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标准版应用”,进入“企业管理—企业资质或者出口食品生产备案核准”模块办理申请;

2.登录“互联网+海关”,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页面办理申请。企业根据上述两个系统的操作提示,分别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其他信息、企业人员信息、申请备案产品、外部资质认证情况(选填)并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备案申请。企业可以在申请界面的“申请信息”一栏中实时关注办理进度和状态结果。

● 备案后就能顺利出口了吗,还需接受哪些监管?

完成备案,是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的第一步,相当于企业已正式跨过门槛步入出口食品监督管理的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海关后续应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检查。

在特定情况下,企业还需要办理其他手续才能顺利出口食品。例如,若企业生产出口的食品种类在输往的境外国家(地区)属于需要实施生产企业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推荐的,那么企业就需要向住所地海关申请推荐注册;完成推荐并被境外国家(地区)主管部门通过后,企业才具备出口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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