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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五天就能拿到经营许可证!

更新时间:2024-11-28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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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加快推进公路货运企业高效率开办“一件事”,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zongju共同出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实施方案》(《方案》)。

《方案》中明确提出,对企业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危化品,使用4500 kg及以下普通货车进行普通货物运输业务的除外),普通公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发放的“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完成”的“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完成”,办理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方案》提出,到2024年6月底,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部门间协作,共同制订并印发各自的实施方案,在各省(区、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全部建立公路货运“一件事”办理窗口,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件事”一体化窗口,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完成。各地要建立和完善一套完善的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的管理体制,建立跨部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监管等部门)、跨区域的数据交流共享机制,使办理时间和办事费用得到极大的降低,使整个线上和线下的政务服务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2024年9月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路运输“一件事”网上办理,实现跨省通办、数据共享。

为了实现公路货运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高效率开办“一件事”,对公路货运企业开办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务服务程序进行了优化,加强了业务协作与信息共享,在网上开通了业务受理模块,达到了“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的目的;在线下建立专门的工作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的方式,建立起一种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方式,使开办道路运输企业的“一件事”,Zui优化的办事程序,Zui简化的材料,Zui少的费用,为企业提供Zui大的便利,让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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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实行公路运输“一件事”制。

二、适用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危化品经营,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车不在此列);核发普通公路货车《道路运输证》(属公路货物运输执照附件)。

三、适用对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道路运输危化品经营,总质量4500 kg及以下普通货车不在此列)和个体工商户。

四、许可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五、许可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过检验、符合标准的机动车;

2.具有满足要求的驾驶员;

3.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机动车必须以经营者或经营者的名义注册;

2.汽车的用途是货物;

3.经测试通过的机动车,其技术水平必须在2级或更高;

4. 车辆达到标准的核查是否达到规定;

5. 半挂拖拉机和重型货车(12吨或更大重量的普通货车)应当安装与监测平台相连接的动力监测和定位设备;

6.车辆型号应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需求而定。

六、提交材料及信息共享方式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 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已购、拟购车辆信息表。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角照片;拟购置车辆的提交: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尚未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二)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6.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

7.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

8.车辆前方45°角照片。

注:①材料可通过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获取(涉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数据共享方式按照本实施方案正文有关规定执行);

②材料可通过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获取;

③材料可通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共享获取;

④材料可通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共享获取。以上材料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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