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产品到国内食品进口商备案要求及流程
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1、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6、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7、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食品进口备案办理流程:1、在进口货物进口前,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或“互联网+海关”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同时提交纸质申请资料,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进口商提交备案信息后, 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申请号和查询编号, 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3、隶属海关初审合格, 海关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信息、资料真实完整的,提交海关总署批准并发布.
进口食品进口备案处置:1、进口商在申请备案时提供虚假备案资料和信息的,不予备案; 已备案的,取消备案编号。
2、进口商转让、借用、篡改备案编号的,纳入信誉记录管理,并加强其进口食品检验检疫。
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对于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也需要在国家质检zongju申请备案,但是备案提交信息较为简单,申请人只需要提交备案申请表即可。申请表中的信息包括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后续管理:1、海关对已获得备案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实施监督抽查.
2、海关定期抽查并核对报关单中填报的信息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 ,并且对进口商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情况按比例进行稽查。
3、海关发现备案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业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完善备案信息;未按要求办理的,有关情况将作为不良信誉记录录入系统。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 ,海关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应条款之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