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792408819

赶紧:自2024年7月1日起,新公司注册资金要在5年内实缴

发布:2024-04-10 11:31,更新:2024-04-29 08:00

Zui近因为新公司法的出台,规定了自2024年7月1日起,新公司注册资金要在5年内实缴,接到了很多客户的咨询,大多数客户比较困扰,问要不要减资、垫资实缴、甚至注销,下面针对以上问题小编总结一些观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1、新公司法Zui后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存量老公司实缴期限会有过渡期,具体如何过度现在还没有规定,所以不用着急;

2、如果担心实施后的过渡期太短,公司注册资金过大,也没有招投标或合作方的限制要求,可以办理减资,如果公司实在用不到了,也可以委托我们转让,或者注销;

3、Zui近关注和咨询通过知识产权验资方式的朋友也很多,知识产权实缴方式的优点也很多,即可以规避抽逃注册资金风险,也可以摊销jieshui节省企业所得税,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67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5、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件第三项【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内容规定:(一)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二)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联系方式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崇立·嶺秀城6号楼2单元20202室
  • 邮编:710412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田梦
  • 手机:17792408819
  • QQ:642081328
  • Email:6420813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