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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务派遣许可证》进行派遣,法律后果有哪些?

发布:2024-07-04 16:38,更新:2024-07-07 07:30


引言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一、关于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法律规定


为规范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关于修改


修订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对比新旧法律的不同规定可知,修改之后除了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做出更高的要求之外,对劳务派遣业务的准入也新设了行政许可制度,改变了2012年以前只需要营业执照上面注明经营范围的情况,体现出国家对于劳务派遣领域经营者准入管理的重视。


2013年7月1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所有的劳务派遣机构都需要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至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成为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必备。

二、“无证派遣”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01

民事责任:合同无效


(1)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所签劳动合同无效,从而认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开展业务。一般认为未取得派遣证进行派遣的行为通常被认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禁止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无证派遣的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被认定为无效行为,且给该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公司还应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认定为劳动关系。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川1502民初1429号判决书表明,如派遣公司未取得派遣经营许可证就进行派遣的,则与该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由该公司承担支付工资、shebao等义务。


与大部分观点不同,也有人认为无证派遣违反的是行政管理性规范,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据此认定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无效。例如,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的判决,案件号为(2011)徐民终字第905号上诉人蒋守来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表明了该院认为派遣许可证对于劳动合同关系的影响不足以上升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不能仅以不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来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2)无证派遣会导致劳务派遣合同无效。


仪征市人民法院在(2015)仪民初字第0308号判决书中表明,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合同无效事由的规定,无证派遣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导致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合同自始无效。


若用工单位在签订协议时未注意审查资质,则根据过错程度也承担部分责任。

02

行政责任


从事“无证”派遣的企业可能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承担行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十九号令的规定,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需依法向许可机构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才可开展相关业务,未经允许经营相关业务的公司将依法被处以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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