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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许可证的办理

发布:2024-08-08 10:36,更新:2024-09-16 0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简称出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关,依法对实行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出口货物进行签发,准予出口的许可证件。


《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4"。


《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监管证件代码为“x”。


《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监管证件代码为“y”。


只要是商品出口都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吗?


将属于当年《出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品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出口许可证的办理。


“非一批一证”制和“一批一证”制


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一批一证”制和“非一批一证”制。


01“一证一关”指出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


02“一批一证”指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汽车(旧)出口实行“一批一证”制管理。


03“非一批一证”指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报关使用,但Zui多不超过12次。


下列情况实行“非一批一证”制,签发出口许可证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非一批一证”: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的货物;


◆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其它在《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规定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2、出口合同 


有效期限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Zui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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