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792408819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海关备案指南--_企业资质|进出口权|海关备案(西安全域通办)

发布:2024-09-29 16:26,更新:2024-09-30 07:00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已与“互联网 海关”一体化平台集成,企业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 海关”一体化平台进行登录申请了。

同时,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推广电子印章工作部署,简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流程,实现“全程不见面”网上办理,海关总署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启用电子印章,企业可以直接在系统查看加盖电子印章的法律文书了!

具体要怎么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呢?往下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列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获得卫生注册登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获得卫生注册登记的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方可进口或者出口。

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的进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家质检zongju申请卫生注册登记。

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登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在国外卫生注册的,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卫生注册登记后,由国家质检zongju统一对外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

申请企业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禁止性要求

对于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条件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予许可。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不予出口。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自我声明;

(二)企业生产条件、产品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时,应当对其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事流程

陕西锦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代办公司注册、注册分公司、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增资公司注销、经营异常公司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进出口经营权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海关备案、出口贸易公司备案、公司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实缴验资、出具公司验资报告、垫资出具验资报告、以及公司资金证明、个人亮资、个人余额小票、个人摆账等业务,陕西锦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多年工商代办经验,合作客户超十万家: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严格保护客户个人信息,无隐形收费,欢迎随时电话或微信咨询,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办。


联系方式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崇立·嶺秀城6号楼2单元20202室
  • 邮编:710412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田梦
  • 手机:17792408819
  • QQ:642081328
  • Email:642081328@qq.com